一、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消防应急单位的指导下,开展校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校区的主要工作,确定校区安全管理工作长远和近期工作目标和规划,并组织带领校区安全管理科认真实施。
二、认真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保卫工作业务知识,熟悉校区的教学、工作、生活情况,掌握保卫对象的特点、规律,提高全科服务、业务素质及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校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维护校区安全稳定。组织校区综治维稳、平安创建活动、整治校区周边环境工作,制定完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和演练,制定校区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实施。
四、负责校区治安、维稳、防暴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对校区各单位、部门进行保卫安全工作指导,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认真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配合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查处。
五、负责校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掌握校区消防基本设备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火险隐患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及演练。
六、负责校区师生的户籍管理及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并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加强对外来商铺经营等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师生的法冶教育,安全、消防宣传,做好防电信诈骗的教育,积极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七、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所聘用保安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部署、检查保安工作执勤情况,督促、考核保安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提高保安工作的规范化能力,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对校区各岗位进行合理调配。
八、负责维护校区交通秩序安全,加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管理,对机动车辆实行规范管理,管理与收费分开,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审批制,收费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九、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校区情况,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对外要协调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校外周边单位的关系,对内要做好与其他部门和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十、认真完成学校及保卫处安排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