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的要求,按照“招一续二”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2022年“校方组合保险”工作,有效预防各类风险,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向我校提出2021年—2022年“校方组合保险”续签合同申请,同时保卫处对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一年来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进行了考核,并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我校“校方组合保险”服务项目续保事宜,经考核和研究,保卫处认为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在承保期间,服务到位、理赔及时,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续签我校2021年11月—2022年11月“校方组合保险”服务合同。
昆明学院保卫处
2021年 10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