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及省教育厅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办公楼周边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公楼前除允许学校工作用车及上级领导机关来访车辆停放外,其他车辆停放至办公楼西侧停车场(安保营地)及办公楼周边支次道路,主干道禁止停放车辆。
二、办公楼周边支次道路允许在停车位上顺向停车,办公楼北面、西面支次道路实行单向行驶。
三、为方便驾乘人员从停车场就近进出办公楼,保卫处协调后勤处在办公楼北面修建了楼梯通道,并在上班时间开放办公楼D区北侧玻璃门。
四、考虑到办公楼西侧停车场停放车辆遮荫问题,保卫处将在划定车位上安装遮荫设施,避免车辆暴晒。
五、对违反规定占道停放的车辆,除按《校园车辆违规情况通报》制度进行通报外,保卫处将采取措施,对违规车辆进行拖移。
六、此通告于9月2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5年9月16日